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5g |
10g/袋 |
|
生产企业 |
北京汉典制药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351 |
国药准字Z2004424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热燥湿,行气活血,柔肝止痛。用于湿热内蕴、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症见脘腹隐痛、饱胀反酸、恶心呕吐、嘈杂纳减;浅表性胃炎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用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三叉苦、九里香、两面针、木香、黄芩、茯苓、地黄、白芍。辅料为蔗糖。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胃寒患者慎用。2.忌油腻、生冷、难消化食物。3.忌情绪激动或生闷气。4.糜烂性、萎缩性等慢性胃炎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及糖尿病病人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慢性胃炎患者服药2周症状无改善,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