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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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12粒x3板/盒 |
每袋装0.5g。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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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万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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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1227 |
国药准字Z1999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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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症见:大便稀薄,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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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次4-6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1~6月:每次1袋;7月~2岁:每次2袋;3岁:每次4袋;4~6岁:每次6袋;7~14岁:每次8袋,一日3次。3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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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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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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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茜草藤、乌梅、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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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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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合并重度营养不良者,需注意配合其他治疗措施。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