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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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5gx12粒x2板/盒 |
6gx20袋/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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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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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16 |
国药准字Z61021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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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消积化滞,行气止痛。用于饮食内停,气郁不舒导致的胸胁胀满,胃脘疼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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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9g,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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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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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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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槟榔、牵牛子(炒)、陈皮、木香、厚朴(姜制)、三棱(醋制)、莪术(醋制)、猪牙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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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浅棕黄色至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浅棕色至棕色的水丸;味微苦、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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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儿童、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大便溏。 3.本药不宜久服,服药三日后无效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6.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