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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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g |
每袋装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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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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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175 |
国药准字Z200257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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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制酸收敛。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以及消化不良属气滞证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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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0.5~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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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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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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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碳酸氢钠、碳酸镁、木香、砂仁(姜汁炒)、豆蔻、薄荷脑、肉桂、小茴香(炒)、甘草、熟面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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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灰黄色至棕黄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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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