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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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g |
每粒装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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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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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175 |
国药准字Z2000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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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清热解郁,理气止痛,活血祛瘀。用于郁热或兼有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胀痛,有灼热感,痛势急迫,食入痛重,口干而苦,便秘易怒,舌红苔黄等症;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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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6周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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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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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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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救必应、大黄、延胡索(醋制)、甘松、青黛、珍珠层粉、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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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灰色的粉末;气香,味苦、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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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脾胃虚寒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