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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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粒装0.2g |
3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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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美大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中联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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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3175 |
国药准字Z4202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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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温中散寒,理气止痛。用于寒凝气滞所致的腹中冷痛,胸胁胀闷,呕逆吐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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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60粒,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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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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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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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豆蔻(去壳)、干姜、砂仁、荜茇、厚朴(姜制)、罂粟壳、肉桂、枳实(麸炒)、木香、乌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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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香,味苦。 |
本品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微辣,略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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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4.胃热胃阴虚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唇燥口干、喜饮、大便干结。 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