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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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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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飞龙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维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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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30041 |
国药准字Z45021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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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补气血,调经。用于月经不调,行经腹痛,贫血虚弱,产后体虚,萎黄肌瘦,产后血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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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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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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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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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蔗糖粉。 |
当归、白芍、熟地黄、茯苓、甘草(蜜炙)、党参、黄芪、川芎。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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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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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慎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4.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服药二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