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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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3g*36粒 |
20mgx7粒x4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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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天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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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224 |
国药准字H200462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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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舒肝和胃,制酸止痛。用于胃溃疡、胃炎、十二指肠溃疡属肝胃不和证,症见:胃痛,痞满,纳差,反酸,恶心,呕吐等。 |
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应激性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和卓-艾综合征(胃泌素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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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粒,一日3次。 |
口服,不可咀嚼。 (1) 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 (2) 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 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 (3) 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两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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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上述不良反应通常较轻,可自动消失。长期治疗,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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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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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阿魏、海螵蛸、炒鸡内金、决明子、木香、醋延胡索、醋香附。辅料为:黄酒。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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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丸或颗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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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治疗胃溃疡时,应首先排除溃疡型胃癌的可能,因用本品治疗可减轻其症状,从而延误治疗。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本品为肠溶胶囊,服用时请注意不要嚼碎,以防止药物颗粒过早在胃内释放而影响疗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