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片/瓶 |
每粒装0.3g(相当于原药材0.5g) |
|
生产企业 |
广西柳州长安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217 |
国药准字Z2006341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疏气止痛。用于肝胃气痛,胃脘胀痛,胸肋痛,月经痛。 |
本品行气止痛,通经活络,祛瘀散结,开窍辟秽。用于因气滞血瘀所致的胸胁痛,胃脘痛,痛经,腹痛,亦可用于扭挫伤。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痛时服用。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本品性燥,阴虚火旺者慎服;本药用于萎缩性胃炎,仅用作止痛治疗,一般不长期服用;孕妇慎服。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延胡索、白芷、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明胶、蔗糖、食用色素、白醋。 |
五灵脂、蒲黄、冰片。辅料无。 |
|
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色粉末;有冰片香气,味甘、凉。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 2.不适用于消化道溃疡出血,主要表现为大便稀呈黑色。 3.孕妇及妇女月经量多者不宜服用。 4.不宜与含有人参成份药物同时服用。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