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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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片/瓶 |
每袋相当于饮片20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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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药用植物园制药厂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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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1589 |
国药准字Z199900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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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肋痛、头痛及痛经。 |
行气活血,和胃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脘痛;慢性胃炎见有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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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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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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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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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羟丙甲纤维素、麦芽糊精、硬脂酸镁、滑石粉、薄膜包衣预混剂。 |
荜澄茄、川棟子、醋延胡索、酒大黄、黄连、吴茱萸、酷香附、香橼、佛手、海螵蛸、煅瓦楞子。辅料为糊精、三氯蔗糖、低取代羟丙纤维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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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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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