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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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0.5g。1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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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九连山药业有限公司 |
合肥华润神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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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477 |
国药准字Z19990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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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清热燥湿,固肠止泻。用于湿热内蕴型小儿腹泻,症见:大便稀薄,或伴有发热,腹痛,恶心,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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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开水冲服。1~6月:每次1袋;7月~2岁:每次2袋;3岁:每次4袋;4~6岁:每次6袋;7~14岁:每次8袋,一日3次。3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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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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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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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茜草藤、乌梅、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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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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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3.合并重度营养不良者,需注意配合其他治疗措施。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