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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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片重0.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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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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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38 |
国药准字Z20025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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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健胃消食、助气止痛、用于肠胃衰弱(胃动力不足)、消化不良、泛酸、腹痛呕吐(胃痛、返胃)、肠鸣泄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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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4~8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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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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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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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木香、陈皮、豆蔻、厚朴、砂红、香附、茯荃、苍术、白术、党参、神曲、麦芽、半夏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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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片;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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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食物。 2.胃痛症见胃部灼热,隐隐作痛,口干舌燥者不宜服用本药。 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长期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6.本品宜用温开水送服。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