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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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0.2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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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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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38 |
Z20150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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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气滞血瘀所致的胃痛,胁痛,头痛及痛经。 |
本品用于邪滞中焦所致的恶心、呕吐、纳差、胃痛、腹痛、胃胀、腹胀、泄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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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温开水送服,成人每次4-6丸,小儿减半,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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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较常见的有:口干、便秘、出汗减少、口鼻咽喉及皮肤干燥、视力模糊、排尿困难(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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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3、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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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 |
颠茄提取物、肉桂、丁香、甘草、木馏油、水杨酸苯酯、薄荷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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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褐色;气香,味苦。 |
本品为棕褐色丸剂,气特异,味辛苦,微麻,有清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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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愤怒、忧郁,保持心情舒畅。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疼痛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哺乳期妇女、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慎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