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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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224粒重1g |
每片重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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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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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康博士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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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034 |
国药准字Z20090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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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炎、喉炎、扁桃腺炎及一般疮疖。 |
清热泻火解毒。用于火毒血热所致的身热烦躁、目赤口疮、咽喉牙龈肿痛、大便秘结;咽炎、扁桃体炎、牙龈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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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化,三岁至十岁一次3-5粒,成人每次5-10粒,一日2 次。外用疮疖初起,红肿热痛未破者,将丸用凉开水化 开涂于红肿处,日涂数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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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恶心、腹泻、腹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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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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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人工牛黄、冰片、猪胆汁、玄明粉、青黛、雄黄、硼砂(煅)、蟾酥(酒制)、百草霜。 |
黄连 ,大黄,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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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小丸,除外衣后显棕黄色;气微,味先苦后 麻。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黄棕色至黄褐色;气微,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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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疮已溃破者不可外敷。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出现腹泻时可酌情减量。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慎用,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