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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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224粒重1g |
每包装10g(相当于总药材3.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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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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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1172 |
国药准字Z2302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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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肿止痛。用于咽炎、喉炎、扁桃腺炎及一般疮疖。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本品用于风热感冒,咽炎,扁桃体炎,目痛,牙痛及痈肿疮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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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化,三岁至十岁一次3-5粒,成人每次5-10粒,一日2 次。外用疮疖初起,红肿热痛未破者,将丸用凉开水化 开涂于红肿处,日涂数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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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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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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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板蓝根、人工牛黄、冰片、猪胆汁、玄明粉、青黛、雄黄、硼砂(煅)、蟾酥(酒制)、百草霜。 |
主要成份金银花,连翘,黄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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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色的小丸,除外衣后显棕黄色;气微,味先苦后 麻。 |
本品为浅黄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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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孕妇忌服,疮已溃破者不可外敷。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