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00丸重0.3g |
每粒装0.25g |
|
生产企业 |
李时珍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317 |
国药准字Z3502017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止痛。且于咽喉肿痛,疔疮蛾喉,痈疖肿毒,口舌生疮。 |
清热,消炎,解毒。本品用于风热感冒,流感,咽喉肿痛,痢疾肠炎,疔疮肿痛。 |
|
用法用量 |
含服,一次5-10丸。 |
口服,一次3~4粒,一日2~3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疹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孕妇慎用。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
成分 |
人工牛黄、青黛、珍珠、蟾酥、冰片、百草霜、雄黄。 |
穿心莲叶细粉,野菊花(全草),一枝黄花,蓝花参,野木瓜。 |
|
性状 |
喉痛消炎丸为黑色的水丸,气香,味苦、有麻舌感。 |
本品为胶囊剂 ,内容物为墨绿色的颗粒;味苦。 |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适用于风热证表现者如:发热,微恶风寒,咽喉疼痛、干燥、红肿,口渴。 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7.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有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