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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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原生药31g)。 |
每片重0.44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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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西禅方药业有限公司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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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0723 |
国药准字Z3602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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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
疏风清热,消肿止痛,清利咽喉。本品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喉痹,症见咽喉肿痛、声哑失音;急性咽喉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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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
含服。一次2片(小片),每隔2小时一次,一日6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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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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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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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水牛角浓缩粉、板蓝根、野菊花、荆芥穗。辅料为蔗糖、糊精。 |
肿节风浸膏、薄荷脑、薄荷素油。辅料为山梨醇、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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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腥,味甜 |
本品为粉红色至棕红色的薄膜衣片,气香、味甜、清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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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4.糖尿病患者慎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声哑失音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