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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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g |
0.2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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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陕西方舟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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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0589 |
国药准字H61022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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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伤感染。 |
本品用于敏感菌革兰阴性杆菌所致的尿路感染﹑细菌性肠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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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撒布于患处。 |
本品口服 。成人一次0.5g 一日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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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自创面吸收后,其不良反应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当创面广泛,用药量大时,吸收量增加,也可产生较严重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反应、肾脏和肝脏损害、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高胆红素血症等血液系统疾病,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
1.本品毒性较低,不良反应主要为恶心、嗳气、上腹不适、食欲减退、稀便或便秘等胃肠道反应,皮疹或全身瘙痒,少见:偶见眩晕、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等。 2.上述不良反应均属轻微,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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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孕妇、哺乳期妇女、2个月以下婴儿及肝、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
禁用于对本品和萘啶酸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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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结晶磺胺。 化学名:对氨基苯磺酰胺。 分子式:C6H8O2N2S 分子量:172.20 |
本品主要成份吡哌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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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微黄色的结晶性颗粒 |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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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 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也可过敏。 3.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4.治疗中须注意: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可与饮食同服,以减少胃肠道反应。 2.长期应用,宜定期监测血常规和肝、肾功能。 3.患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如癫痫或癫痫病史者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用时,宜在严密观察下慎用。 4.严重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