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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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g |
0.25gx10粒x3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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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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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1021918 |
国药准字H45021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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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伤感染。 |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感染溶血链球菌、肺炎链球菌、大肠埃希菌、奇异变形杆菌或粪肠球菌所致的泌尿生殖道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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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撒布于患处。 |
口服: 1.成年人一次0.5g,每6~8小时1次,一日剂量不超过4g。 2.小儿一日剂量按体重20~40mg/Kg,每8小时1次;3个月以下婴儿一日剂量按体重30mg/Kg,每12小时1次。 3.肾功能严重损害患者需调整给药剂量,其中内生肌酐清除率为10~30ml/分钟的患者每12小时0.25~0.5g;内生肌酐清除率小于10ml/分钟的患者每24小时0.25~0.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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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自创面吸收后,其不良反应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当创面广泛,用药量大时,吸收量增加,也可产生较严重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反应、肾脏和肝脏损害、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高胆红素血症等血液系统疾病,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
1.恶心、呕吐、腹泻及假性膜性肠炎等胃肠道反应。 2.皮疹、药物热和哮喘等过敏反应。 3.贫血、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4.血清氨基转移酶可轻度增高。 5.由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6.偶见兴奋、焦虑、失眠、头晕以及行为异常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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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孕妇、哺乳期妇女、2个月以下婴儿及肝、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
青霉素过敏及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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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结晶磺胺。 化学名:对氨基苯磺酰胺。 分子式:C6H8O2N2S 分子量:172.20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莫西林。其化学名为(2S,5R,6R)-3,3-二甲基-6-[(R)-(-)-2-氨基-2-(4-羟基苯基)乙酰氨基]-7-氧代-4-硫杂-1-氮杂双环[3.2.O]庚烷-2-甲酸三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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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白色或微黄色的结晶性颗粒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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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 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也可过敏。 3.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4.治疗中须注意: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