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5g |
12.72毫克(相当于多潘立酮10毫克) |
|
生产企业 |
吉林市吴太感康药业有限公司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3889 |
国药准字H20052322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溶血性链球菌及葡萄球菌等的外伤感染。 |
1.由胃排空延缓、胃食管反流、食道炎引起的消化不良症状 上腹胀闷感、腹胀、上腹疼痛; 嗳气、胃肠胀气; 恶心、呕吐; 由于反流引起的口腔和胃烧灼感。 2.各种原因引起的恶心、呕吐,如功能性、器质性、感染性、饮食性、放射性治疗或化疗;以及用多巴胺受体激动剂(如左旋多巴、溴隐亭等)治疗帕金森氏症所引起的恶心、呕吐。 |
|
用法用量 |
外用。撒布于患处。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饭前15-30分钟服用。 |
|
副作用 |
本品自创面吸收后,其不良反应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当创面广泛,用药量大时,吸收量增加,也可产生较严重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反应、肾脏和肝脏损害、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及高胆红素血症等血液系统疾病,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
1.偶见口干、头痛、失眠、神经过敏、头晕、嗜睡、倦怠、腹部痉挛、腹泻、反流、恶心、胃灼热感、皮疹、瘙痒、荨麻疹、口腔炎、结膜炎等。 2.有时导致血清泌乳素水平升高、溢乳、男子乳房女性化、女性月经不调等,但停药后即可恢复正常。 3.有报道日剂量超过30毫克和/或伴有心脏病患者、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电解质紊乱等严重器质性疾病的患者、年龄大于60岁的患者中,发生严重室性心律失常甚至心源性猝死的风险可能升高。 |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孕妇、哺乳期妇女、2个月以下婴儿及肝、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
1.机械性梗阻、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患者禁用。 2.分泌催乳素的垂体肿瘤(催乳素瘤)、嗜铬细胞瘤、乳癌患者禁用。 3.禁止与酮康唑口服制剂、红霉素或其他可能会延长QTc间期的CYP3A4酶强效抑制剂(例如:氟康唑、伏立康唑、克拉霉素、胺碘酮、泰利霉素)合用。 4.中重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禁用。 |
|
成分 |
结晶磺胺。 化学名:对氨基苯磺酰胺。 分子式:C6H8O2N2S 分子量:172.20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马来酸多潘立酮12.72mg(相当于多潘立酮10mg)。辅料为:微晶纤维素、淀粉、羧甲基淀粉钠、聚维酮、二氧化硅、硬脂酸镁、欧巴代。 |
|
性状 |
白色或微黄色的结晶性颗粒 |
本品为粉红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
注意事项 |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与磺胺类药全身应用相同。 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血卟啉症、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也可过敏。 3.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 4.治疗中须注意: (1)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 (2)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 (3)肝、肾功能检查。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 2.建议儿童使用多潘立酮混悬液。 3.由于多潘立酮主要在肝脏代谢,故肝功能损害的患者慎用。 4.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心脏病患者(如心律失常、充血性心衰等)以及接受化疗的肿瘤患者、电解质明显紊乱的患者应用时需慎重,有可能加重心律紊乱。 6.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8.正在使用洋地黄和氨茶碱的患者慎用本品。 9.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10.对多潘立酮口腔崩解片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