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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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25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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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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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09 |
ZC2011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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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皮肤小面积轻度烫伤、烧伤。 |
本品温经散寒,化瘀消肿,活血止痛。用于跌打扭伤,轻微损伤,轻度汤火烫伤,风湿骨痛,关节酸痛,蚊叮虫咬,皮肤痕痒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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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敷患处,一日2~3次。 |
用此油适量涂擦患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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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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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6个月以下婴儿禁用。 |
忌口服,孕妇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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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苯佐卡因50毫克,氧化锌100毫克,桉叶油5毫克,苯酚10毫克。辅料为: |
松节油、樟脑油、冰片、香茅油、薄荷脑、茶子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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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软膏状。 |
本品为淡黄色透明油状液体,气芬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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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仅限于皮肤表面使用,不宜大面积使用。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本品与普鲁卡因、丁卡因等内用及外用制剂有交叉过敏反应,对此类药物过敏者慎用。5.连续使用不超过7日,如未见好转,请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