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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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x100片 |
300ml: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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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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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33 |
国药准字H20041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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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
本品主要用于癫痫的单纯或复杂性失神发作、肌阵挛发作和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大发作)。对复杂部分性发作也有一定疗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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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4~5片/次,3次/日,或遵医嘱 |
口服,每日两次,每日用量取决于年龄和体重。每日剂量应根据病人年龄及体重来定,而且,应考虑到对丙戊酸的广泛个体敏感性差异。每日剂量、血清浓度和疗效之间相互关系尚未建立。最佳剂量需根据临床反应来确定:当发作不能控制或怀疑有副作用发生时,除临床监测外,要考虑做丙戊酸钠血浆浓度水平的测定,已报道有效范围为40-100mg/l(300-700μmol/l)。初始治疗给药方法(口服):在没有接受其它抗癫痫药的病人,每2-3天间隔增加药物剂量,1周内达到最佳剂量。在以前已接受其它抗癫痫药物的病人,本品要缓慢增加剂量,在2周内达到最佳剂量,其它治疗逐渐减少至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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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嗜睡、可见无力、头痛、晕眩、恶心、便秘等。偶见皮疹、肝损害、骨髓抑制。 |
胃肠系统异常(恶心、胃痛和腹泻)一些病人常常发生于治疗开始阶段,这些异常通常在继续服药几天后消失。血液和淋巴系统异常;血小板减少症发生。一般异常:体重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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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白细胞减少者,重症肌无力者,对苯巴比妥类及苯二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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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由苯巴比妥、硝西泮、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6、羊脑粉等组成 |
本品主要成份为:丙戊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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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浅褐色,有微臭 |
本品为红色澄清的粘稠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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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禁与苯巴比妥、扑痫酮、苯二氮卓类药物同服。 ②服药后出现药疹者停药。 ③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④脑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⑤长期服用者,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 ⑥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⑦长期用药后骤停可能引起惊厥等撤药反应,服药期间勿饮酒。 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1.于进餐后立即服用,以减少药物对胃部的刺激。 2.对诊断的干扰:尿酮试验可能由于酮性代谢产物随尿排出,出现假阳性。甲状腺功能试验可能受影响。乳酸脱氢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能轻度升高,并提示无症状性肝脏中毒。血清胆红素可能升高,可提示潜在的严重肝脏中毒。 3.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时禁用。有血液病、肝病史、肾功能损害、器质性脑病时慎用。 4.用药前和用药期间应作血细胞包括血小板计数,肝、肾功能检查,肝功能在最初半年内最好每1~2月复查一次,半年后复查间隔酌量延长。5.如拟停药,应逐渐减量,以防再次发作;当取代其他抗惊厥药物时,丙戊酸(钠)用量应逐渐增加,而被取代的药物应逐渐减少,以维持对发作的控制。6.外科手术或其他急症治疗时应考虑可能遇到的出血时间延长或中枢神经抑制药作用的增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