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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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x100片 |
50mg*1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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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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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33 |
H2019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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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
本品适用于16岁及以上癫痫患者部分发作的联合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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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4~5片/次,3次/日,或遵医嘱 |
推荐剂量:本品须每日服用二次(通常为早上一次,晚上一次)。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次50mg、每日二次,一周后应增加至每次100mg、每日二次的初始治疗剂量。本品治疗的起始剂量也可以为200mg单次负荷剂量,约12小时后采用每次100mg、每日二次(200mg/日)维持剂量方案。当医生确定需要迅速达到拉考沙胺稳态血浆浓度及疗效时,可以给予患者负荷剂量。考虑到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发生率可能升高,应在医学监督下进行负荷剂量给药(参见[不良反应])。尚未研究负荷剂量用于急症时的情况,如癫痫持续状态。基于疗效和耐受性,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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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嗜睡、可见无力、头痛、晕眩、恶心、便秘等。偶见皮疹、肝损害、骨髓抑制。 |
根据在1308例癫痫部分性发作患者中开展的联合治疗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的汇总分析结果,在随机分配接受本品或安慰剂的患者中,分别有61.9%和35.2%的患者报告了至少1例不良反应。本品治疗组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10%)为头晕、头痛、恶心和复视。这些反应通常为轻至中度。一些反应与剂量相关,减少剂量后能够缓解。中枢神经系统和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通常随时间延长而下降。在所有对照研究中,随机分配接受本品的患者出现不良反应导致的停药率为12.2%,随机分配接受安慰剂的患者为1.6%。导致停止本品治疗的最常见不良反应为头晕。在给予负荷剂量后,头晕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可能升高。基于对拉考沙胺与卡马西平缓释剂进行比较的非劣效单药治疗临床试验数据的分析,拉考沙胺的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10%)为头痛和头晕。接受拉考沙胺治疗的患者中的因不良反应导致的停药率为10.6%,而接受卡马西平缓释剂治疗的患者中因不良反应导致的停药率为15.6%。不良反应列表:下表列出了临床试验及上市后使用经验中报告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发生率定义如下,非常常见(≥1/10),常见(≥1/100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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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白细胞减少者,重症肌无力者,对苯巴比妥类及苯二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有效成份或本品中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2.已知有II度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维派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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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由苯巴比妥、硝西泮、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6、羊脑粉等组成 |
拉考沙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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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浅褐色,有微臭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类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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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禁与苯巴比妥、扑痫酮、苯二氮卓类药物同服。 ②服药后出现药疹者停药。 ③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④脑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⑤长期服用者,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 ⑥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⑦长期用药后骤停可能引起惊厥等撤药反应,服药期间勿饮酒。 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自杀意念和行为:在接受抗癫痫药物治疗的多种适应症的患者中,报告过自杀意念和行为。抗癫痫药物的随机、安慰剂对照试验荟萃分析也表明,自杀意念和行为的风险有小幅增。该风险的机制不明确,且现有数据不能排除拉考沙胺增加该风险的可能。因此,应监测患者是否有自杀意念和行为的迹象,并考虑给予适当的治疗。应告知患者(及患者的照顾者),如果出现自杀意念或行为的迹象,应寻求医学建议(参见[不良反应])。心律和心脏传导:临床研究中曾观察到使用本品后出现剂量相关的PR间期延长。本品应慎用于已知有传导问题、重度心脏疾病(例如心肌梗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