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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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1gx100片 |
50mg*24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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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希力药业有限公司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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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33 |
国药准字H20143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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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单一常规抗癫痫药治疗无效的顽固性癫痫大发作 |
癫痫:对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单药治疗: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目前暂不推荐对12岁以下儿童采用单药治疗,因为尚未得到对这类特殊目标人群所进行的对照试验的相应数据。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的添加疗法:简单部分性发作复杂部分性发作继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原发性全身强直-阵挛性发作本品也可用于治疗合并有Lennox-Gastaut综合征的癫痫发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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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4~5片/次,3次/日,或遵医嘱 |
单药治疗:12岁以上患者本药单药治疗的初始剂量是25mg,每日一次,连服2周;随后用50mg,每日1次,连服两周。此后,每隔1-2周增加剂量,最大增加量为50-100mg,直至达到最佳疗效,通常达到最佳疗效的维持剂量为100-200mg/日,每日一次或分两次给药。其他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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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常见嗜睡、可见无力、头痛、晕眩、恶心、便秘等。偶见皮疹、肝损害、骨髓抑制。 |
在本药作为单药治疗的试验中,不良反应的报导包括头痛、疲倦、皮疹、恶心、头晕、嗜睡和失眠。在临床双盲、添加试验中,服用拉莫三嗪的病人中皮疹的发生率高达10%,服用安慰剂的病人为5%。2%的病人因皮疹导致停止拉莫三嗪的治疗。这种皮疹在外观上一般是斑丘疹,通常在治疗开始的前8周出现,停用拉莫三嗪后消失。罕见的、严重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Lyell综合征)已经有报道,后者会引发高死亡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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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白细胞减少者,重症肌无力者,对苯巴比妥类及苯二氮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禁用于曾对拉莫三嗪过敏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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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由苯巴比妥、硝西泮、马来酸氯苯那敏、维生素B6、羊脑粉等组成 |
本品活性成份为拉莫三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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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显浅褐色,有微臭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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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①禁与苯巴比妥、扑痫酮、苯二氮卓类药物同服。 ②服药后出现药疹者停药。 ③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④脑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⑤长期服用者,应定期进行血常规、肝肾功能检查。 ⑥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⑦长期用药后骤停可能引起惊厥等撤药反应,服药期间勿饮酒。 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
有皮肤不良反应的报告,一般发生在拉莫三嗪(利必通)开始治疗的前8周。大多数皮疹是轻微的和自限性的。但是,曾罕见严重的、危及生命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毒性上皮坏死溶解(TEN)的报道(参见[不良反应])。严重皮疹如SJS综合征,在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的发生率约为1:1000。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的危险高于成人。有研究表明12岁以下儿童发生皮疹且需住院治疗的比率为1:300~1:100(参见[不良反应])。儿童最初发生的皮疹可能会被误认为是感染;在本品治疗的前8周,如果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