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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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克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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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有限公司 |
惠州市九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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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1311 |
国药准字Z44020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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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活血调经。用于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经水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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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开水冲服。一次15克,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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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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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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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 |
益母草。辅料为糊精、糖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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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微有香气,味甜而微苦。 |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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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食物; 2.气血两虚引起的月经量少,色淡质稀,伴有头晕心悸,疲乏无力等不宜选用本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糖尿病或正在接受其他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少,须去医院就诊; 5.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6.各种流产后腹痛伴有阴道出血,服药一周无效者应去医院就诊; 7.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过程中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