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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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1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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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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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403 |
国药准字Z15020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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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养血,活血调经。用于气血两虚兼有血瘀所致的月经不调,症见月经周期错后、行经量少、精神不振、肢体乏力 |
调经养血、暖宫止痛、消炎止带,用于心、肾“赫依”病,气滞腰痛、小腹冷痛、月经不调、白带过多、头晕耳鸣、疲乏无力、宫冷不孕及更年期综合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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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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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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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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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分为益母草、党参、白术(炒)、茯苓、甘草、当归、白芍(酒炒)、川芎、熟地黄。 |
白豆蔻、天冬、手掌参、沉香、肉豆蔻、黄精、丁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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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小蜜丸或大蜜丸;微有香气,味甜而微苦。 |
本品为浅棕色粉末;气芳香,味辛、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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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6.服药1个月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