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装2.4g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
生产企业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135 |
国药准字Z2002791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气益血。用于气血两虚,面色萎黄,四肢乏力。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
用法用量 |
开水泡服,一次2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
副作用 |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
成分 |
党参、白术(炒)、茯苓、熟地黄、当归、白芍、川芎、甘草。 |
人参、苯甲酸钠。 |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颗粒并含有少量纤维;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具人参特有香气,味微苦。 |
|
注意事项 |
1.孕妇慎用。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4.本品为气血双补之药,性质较粘腻,有碍消化,故咳嗽痰多,脘腹胀痛,纳食不消,腹胀便溏者忌服。5.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患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