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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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7.5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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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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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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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2037 |
国药准字Z20133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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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清暑利湿。本品用于感受暑湿所致的发热﹑身倦﹑口渴﹑泄泻﹑小便黄少;外用治痱子。 |
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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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调服或包煎服,一次6~9克,一日两到三次。外用,扑撒患处。 |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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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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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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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滑石粉、甘草 |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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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大蜜丸;气微香,味凉、涩、微甜。 |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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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外用时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 4.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及脾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