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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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l*10支 |
每8丸相当于原生药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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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莎普爱思强身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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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080 |
国药准字Z2202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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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补肾健脾,养心安神。适用于脾肾不足,心神失养所致头晕目眩,食少脘胀,体倦乏力,心悸气短,失眠多梦;也可用于久病体虚而见上述症状者。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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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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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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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突发耳聋耳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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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山红景天、黄芪、枸杞子。辅料为:炼蜜、山梨酸。 |
磁石(煅)、熟地黄、山茱萸(制)、牡丹皮、山药、茯苓、泽泻、竹叶、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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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棕色的粘稠液体;气芳香,味微苦。 |
本品为棕黑色的球型或类球型浓缩丸;味甘,微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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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久置后有少量沉淀,摇匀后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刺激性食物。 2.感冒时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 6.突发耳鸣耳聋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