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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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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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
广西大力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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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5264 |
国药准字H4502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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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本品用于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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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片,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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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中和胃酸时所产生的二氧化碳可能引起嗳气、继发性胃酸分泌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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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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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碳酸氢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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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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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6岁以下小儿不推荐使用。 3. 阑尾炎或有类似症状而未确诊者及消化道出血原因不明者不宜使用。 4. 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