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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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0.3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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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四厂有限公司 |
青海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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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700 |
国药准字H6302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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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用于胃肠功能不全及吸收不良引起的腹泻、腹胀等。也可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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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3~5岁儿童,一日1~2片;5岁以上儿童,一日2~3片;成人,一次2~6片;一日3次。饭前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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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大剂量长期服用可引起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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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1.3岁以下儿童禁用。2.伴有发热症状的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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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本品主要成分为碱式碳酸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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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本品为白色或微带淡黄色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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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于腹泻时,一般不超过2天;用于慢性胃炎及胃酸过多时,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4.由细菌感染引起的腹泻,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抗菌药治疗。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