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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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50mg(以铋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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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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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263 |
国药准字H20173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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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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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3粒,一日4次,餐前小时及睡前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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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服用本品后,类便可呈无光泽的黑褐色,但无其他不适,当属正常反应, 停药后1-2天内粪便色泽转为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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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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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本品每粒含胶体果胶铋50毫克(以铋计)。辅料为旋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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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本品内容物为黄色颗拉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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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服用其他铋制剂:且本品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4.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教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