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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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复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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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生命鸟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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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263 |
国药准字H1090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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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用于慢性胃炎及缓解胃酸过多引起的胃痛、胃灼热感(烧心)、反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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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4次,饭后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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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少数患者有轻度口干和异味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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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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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氢氧化铝90毫克、三硅酸镁72.5毫克、维生素U25毫克、甘草浸膏粉16.5毫克、罗通定2毫克、白及17毫克、淀粉酶25毫克、猪胆粉1.5毫克、薄荷脑0.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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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白色至灰黄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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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妊娠头3个月慎用。 4.萎缩性胃炎患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