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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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复方 |
0.48g*10粒*3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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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佳木斯鹿灵制药有限公司 |
沈阳管城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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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263 |
国药准字H21024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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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胃酸过多、食欲缺乏、消化不良。 |
用于胃酸过多、胃痉挛、慢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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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 |
口服。每次2粒,一日3次。饭前半小时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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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轻度恶心。 |
口干、少数病人有轻度胃肠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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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严重溃疡患者禁用。 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中任一成份过敏者禁用。前列腺肥大、青光眼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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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碳酸氢钠0.2克,大黄粉50毫克,龙胆粉50毫克,丁香罗勒油0.0005毫升,薄荷油0.0005毫升。 |
本品每片含碱式碳酸铋155毫克,碳酸镁206毫克,颠茄流浸膏5毫克,大黄12毫克,复方豆蔻酊0.1毫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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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浅粉棕色至棕色片或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片芯呈浅粉棕色至棕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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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按推荐剂量服用,过量服用反而抑制胃液分泌,甚至引起恶心、呕吐、腹泻。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肝硬化、充血性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高血压等患者慎用。 4.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治疗期间禁止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不得再使用其它含铋制剂。反流性食管炎、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功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患者慎用。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