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7g |
5g*9袋 |
|
生产企业 |
上海凯宝新谊(新乡)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省鑫辉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47 |
国药准字Z22023016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宁心安神,健脾和胃。用于失眠健忘,身体虚弱,神经衰弱。 |
舒肝解郁,安神定志。用于情志不畅、肝郁气滞所致的失眠、心烦、焦虑、健忘;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忌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灵芝。 |
柴胡、大枣、石菖蒲、半夏(制)等。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味苦、微涩。 |
本品为棕色至棕褐色颗粒,气微腥,味甜,微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宜餐后服。2.服本品一周后症状未见改善,或症状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少吃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