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125丸重0.3g |
每丸重6g |
|
生产企业 |
湖北金龙药业有限公司 |
吉林长白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580 |
国药准字Z22025953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毒消肿,杀虫止痛。用于火毒内盛所致的牙龈肿痛,龋齿疼痛。 |
清热泻火,散风止痛。用于头痛眩晕,目赤耳鸣,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燥结。 |
|
用法用量 |
每次取1~2丸,填入龋齿洞内或肿痛的齿缝处,外塞一块消毒棉花,防止药丸滑脱。 |
口服。一次4克,一日2次。 |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
成分 |
蟾酥、朱砂、雄黄、甘草。 |
人工牛黄、薄荷、菊花、荆芥穗、白芷、川芎、栀子、黄连、黄柏、黄芩、大黄、连翘、赤芍、当归、地黄、桔梗、甘草、石膏、冰片。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
性状 |
安轻牙痛一粒丸为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辛、有麻舌感。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圆形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
注意事项 |
将含药后渗出的唾液吐出,不可咽下。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