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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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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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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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90 |
国药准字H440244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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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痰多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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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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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后发生儿童血尿的病例报道较多;其次为胃不适,烧灼感;此外尚有头痛、头晕、嗜睡,以及皮疹、心悸、胸闷、咽喉痛等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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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双氯芬酸钠、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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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双氯芬酸钠15mg、人工牛黄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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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浅黄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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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避免使用。 2.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排出,并抑制泌乳。 3.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 4.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心血管疾病、青光眼、高血压等。 5.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械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不宜服用。 【儿童用药】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儿童禁用。 【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