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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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袋重10g(相当于总药材10g) |
10ml*5支(双龙出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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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疆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桂林裕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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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190 |
国药准字Z45021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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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外感热病、热毒壅盛症,症见发热头痛、口干口渴、咽喉肿痛;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亦用于疮疖肿痛。 |
疏风解表,解毒利咽。用于小儿风热感冒,发热恶风、头痛目赤,咽喉肿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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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五岁以下每次10ml,五岁至十岁每次20~30ml,一日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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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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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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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大青叶、蒲公英、紫花地丁、甘草。辅料为蔗糖,玉米淀粉 |
大青叶、连翘、金银花、板蓝根、黄苓、柴胡、重楼、栀子、淡竹叶、牡丹皮、地龙、白薇。辅料为蔗糖、甜菊素、山梨酸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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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颗粒;味甜、微苦。 |
本品为红褐色液体;气芳香,味苦、辛、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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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