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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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mg |
1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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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马鞍山丰原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海王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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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8006 |
国药准字H1998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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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国内、外文献资料中有胸腺五肽用于下列情况者,但国内尚无1mg以上剂量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因18岁以后胸腺开始萎缩,细胞免疫功能减退。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
恶性肿瘤并发的高钙血症和溶骨性癌转移引起的骨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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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或皮下注射。0.5mg/kg体重,每周三次,用药3~6周。参考源自意大利的文献资料,本品每天可以用50mg剂量。 注:(1)、试生产期间使用本品请遵医嘱。 (2)、国内尚无此大剂量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资料。 |
治疗骨转移性疼痛:临用前稀释于不含钙离子的0.9%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液中。静脉缓慢滴注4小时以上,浓度不得超过15mg/125ml,滴速不得大于15-30mg/2小时。一次用药30-60mg。治疗高钙血症:应严格按照血钙浓度,在医生指导下酌情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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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个别可见恶心、发热、头晕、胸闷、无力等不良反应,少数患者偶有嗜睡感。 (2)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使用时可能ALT水平短暂上升,如无肝衰竭预兆出现,仍可继续使用本品。 |
少数病人可出现轻度恶心、胸痛、胸闷、头晕乏力及轻微肝肾功能改变等,偶见发热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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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反应者或器官移植者禁用。 |
对本品和双膦酸盐制剂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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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人工合成的胸腺五肽。 |
帕米膦酸二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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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 |
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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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通过增强患者的免疫功能而发挥治疗作用的,故而对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例如器官移植受者)不应使用本品,除非治疗带来的裨益明显大于危险性。 (2)乙型肝炎患者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3)18岁以下患者慎用。 |
1.本品需以不含钙的液体稀释后立即静脉缓慢滴注,不可将本品直接静脉滴注。2.本品不得与其他种类双膦酸类药物合并使用。3.动物实验中使用本品曾发生肾毒性,肾功能损伤者慎用。4.用于治疗高钙血症时,应同时注意补充液体,使每日尿量达2L以上。使用本品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清钙、磷等电解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