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硫磺10g:0.3g,硼砂10g:0.5g |
20g:15mg |
|
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汕头经济特区鮀滨制药厂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287 |
国药准字H20083244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脂溢性皮炎、疥疮、痤疮以及湿疹。 |
本品用于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涂擦患处并轻轻搓揉数分钟,用水洗净即可。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
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长期大量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
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3;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硫磺30毫克,硼砂50毫克。辅料为: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羟苯乙酯、聚山梨酯80、香精、卡波姆、羟丙基甲基纤维素、亮蓝。 |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淡黄色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部位。 2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3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4 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5 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2周。 6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7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