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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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硫磺10g:0.3g,硼砂10g:0.5g |
20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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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医药集团青岛国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明欣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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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287 |
国药准字H20074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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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脂溢性皮炎、疥疮、痤疮以及湿疹。 |
用于过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过敏性湿疹及苔藓样瘙痒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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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涂擦患处并轻轻搓揉数分钟,用水洗净即可。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1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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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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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
感染性皮肤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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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硫磺30毫克,硼砂50毫克。辅料为: |
本品克含丁酸氢化可的松1毫克。辅料为:二甲基亚砜、白凡士林、单、双硬脂酸镁甘油酯、甘硬脂酸聚氢氧(40)酯、液体石蜡、十八醇、羟苯乙酯、丙二醇、纯化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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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淡黄色软膏;气芳香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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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4.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