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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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支装10ml;每瓶装100ml;每瓶装150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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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四川泰华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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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5020279 |
国药准字Z1095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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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舒肝清热,健脾养血。用于肝郁血虚、肝脾不和所致的两胁胀痛、头晕目眩、倦怠食少、月经不调、脐腹胀痛;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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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支,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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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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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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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柴胡、当归、白芍、白术(麸炒)、茯苓、甘草、牡丹皮、栀子(姜炙)、薄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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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本品为棕红色液体,久置可有微量沉淀;气特异,味苦、微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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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孕妇慎服。2.切忌气恼劳碌。3.忌食生冷油腻辛辣食物。4.平素月经量正常,突然出现经量过多、经期延长、月经后错、经量过少,须去医院就诊。5.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合并贫血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青春期少女及更年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7.一般服药一个月经周期,其症状无改善,或月经量过多,或经水淋漓不净超过半个月,或出现其他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