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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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百善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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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458 |
国药准字Z1302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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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清热散风,解毒,通便。用于头晕耳鸣,目赤,鼻窦炎,口舌生疮,牙龈肿痛,大便秘结。 |
补肾填精,益气养血,强身健脑。用于因肾精不足,肝气血亏所引起的精神疲惫,失眠多梦,头晕目眩,体乏无力,记忆力减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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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大蜜丸一次1丸,水丸一次6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5-6粒粒,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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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少数患者可有大便次数增多。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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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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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菊花,薄荷,川芎,白芷,荆芥,防风,桔梗,连翘,栀子,黄芩(酒炒),黄柏(酒炒),大黄(酒炒) |
人参、制何首乌、党参、黄芪、熟地黄、山药、丹参、枸杞子、白芍、远志、茯神、石菖蒲、黄芩、葛 根、粉葛、酸枣仁、麦冬、龙骨(粉)、香附、菊花、卵磷脂、维生素E22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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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红褐色至黑褐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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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物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物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