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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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5克*8片 |
50mg*10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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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杭州苏泊尔南洋药业有限公司 |
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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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40135 |
国药准字H10920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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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为了减少抗药性细菌的形成并确保替硝唑和其他抗菌药物的有效性,替硝唑应仅限用于治疗或预防已被证实或疑似易感病原体导致的感染。若有培养和敏感性试验的相关信息,应参考这些信息来选择或修改抗菌治疗方案。若没有这些信息,当地的流行病学和细菌敏感性数据等经验,可能有助于选择治疗方案。1.本品适用于治疗下列疾病:(1)滴虫病替硝唑适用于治疗由阴道毛滴虫所引起的滴虫病。病原生物体应该经适当的诊断程序加以验证。由于滴虫病属于性传播疾病并有潜在的严重后遗症,因此被感染者的性伴侣应该同时治疗,以防止出现重复感染。(2)贾第鞭毛 |
因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梅毒螺旋体及衣原体等对本品敏感的病原体引起的下列感染:败血症、菌血症;浅表性化脓性感染;深部化脓性疾病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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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用法:口服。建议饭后服用替硝唑从而尽量减少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副作用的发生率。食物不影响替硝唑口服生物利用度。用量:1.治疗(1)滴虫病单剂量2g顿服,饭时服用。性伴侣应以相同剂量同时治疗。(2)贾第鞭毛虫病成人:单剂量2g顿服,饭时服用。3岁以上儿童:单剂量50mg/kg(不超过2g)顿服,饭时服用。(3)阿米巴病阿米巴肠病:成人推荐剂量是每日2g,饭时服用,服用3天。3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是50mg/kg/天(不超过2g/天),饭时服用,服用3天。阿米巴肝脓肿:成人推荐剂量是每日2g,饭时服用,服用3~5 |
口服。成人首次剂量为0.2g,以后每12小时服用本品0.1g,或每6小时服用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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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临床研究经验由于临床试验是在有很大差异的不同条件下开展的,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的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另一种药物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进行直接的比较,可能也不能反应实践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据报道,在治疗滴虫病和贾第鞭毛虫病的可控和非可控临床试验中,给3669名患者服用单剂量2g的替硝唑,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1.0%。在治疗阿米巴病可控和非可控临床试验中,给7165名患者进行多天给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3.8%。常见(不良反应发生率≥1%)身体系统的不良反应如说明书中表格。其他有报道的替硝唑的不良反应还包括:中枢神经系统:两个严重的不良反应包括抽搐和短暂的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症状有麻木和感觉异常。中枢神经系统其他不良反应还包括眩晕、共济失调、头昏、失眠、倦怠。胃肠道:舌头变色、口腔炎、腹泻。过敏症:荨麻疹、瘙痒、皮疹、面部潮红、出汗、口腔干燥,发热、烧灼感、口渴、流涎、血管性水肿。肾脏:尿液发黑。心血管系统:心悸。血液系统:短暂的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减少。其他:念珠菌增生、阴道分泌物增多、口腔念珠菌病、肝功能异常包括转氨酶水平增加、关节痛、肌肉痛和关节炎等。罕见的不良反应包括: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昏迷、精神错乱、抑郁、舌苔、咽炎和可逆血小板减少症。儿童患者不良反应:儿童患者临床研究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和频率都与成人的试验结论类似,包括恶心、呕吐、腹泻、味觉改变、食欲不振、腹部疼痛。细菌性阴道炎患者在治疗患者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不良反应发生率≥2%)包括胃肠道反应(如食欲下降和胀气)、尿路感染、尿痛和尿液异常,以及其他包括骨盆疼痛、外阴阴道不适、阴道异味、月经过多和上呼吸道感染。而在滴虫病、贾第鞭毛虫病和阿米巴病的研究中并未发现这些不良反应。2.上市后经验下列不良反应是在替硝唑被批准使用后才报道和确定的。由于这些反应的报告是出于自愿的而且人口规模也不确定,所以不能由此数据可靠地估计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也不能由此确定其与药物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使用替硝唑初期和后期,有见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过敏反应包括:荨麻疹、瘙痒、血管性水肿、Stevens-Johnson综合征和多形性红斑。 |
1.菌群失调:本品引起菌群失调较为多见。轻者引起维生素缺乏,也常可见到由于白色念珠菌和其他耐药菌所引起的二重感染。亦可发生难辨梭菌性假膜性肠炎。2.消化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腔炎、舌炎、肛门周围炎等;偶可发生食管溃疡。3.肝损害:偶见恶心、呕吐、黄疸、脂肪肝、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呕血和便血等,严重者可昏迷而死亡。4.肾损害:可加重肾功能不全者的肾损害,导致血尿素氮和肌酐值升高。5.影响牙齿和骨发育:本品可沉积于牙齿和骨中,造成牙齿黄染,并影响胎儿、新生儿和婴幼儿骨骼的正常发育。6.过敏反应:主要表现为皮疹、荨麻疹、药物热、光敏性皮炎和哮喘等。罕见全身性红斑狼疮,若出现,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7.可见眩晕、耳鸣、共济失调伴恶心、呕吐等前庭功能紊乱(呈剂量依耐性,女性比男性多见),常发生于最初几次剂量时,一般停药24~48小时后可恢复。8.血液系统:偶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9.维生素缺乏症:偶有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族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等。10.颅内压升高:偶见呕吐、头痛、复视、视神经乳头水肿、前囟膨隆等颅内压升高症状,应立即停药。11.休克:偶有休克现象发生,须注意观察,如发现有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便意、耳鸣等症状时,应立即停药,并作适当处理。12.皮肤:斑丘疹、红斑样皮疹等;偶见剥脱性皮炎、混合性药疹、多形性红斑和Steven-Johnson综合征。长期服用本品,偶有指甲、皮肤、粘膜处色素沉着现象发生。13.其他:偶有头晕、倦怠感等。长期服用本品,可使甲状腺变为棕黑色,甲状腺功能异常少见。罕见听力受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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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替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对本品中其他成份过敏者以及器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与其他结构相似药物一样,有血液不调或恶病质史的患者禁用。尽管目前的动物和临床研究中尚没有发现导致长期血液病的例子。妊娠早期(妊娠前3个月)的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禁用。除非在替硝唑治疗期间及停止服药3天内,暂停母乳喂养。 |
对本品及其他四环素类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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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硝唑。化学名称:2-甲基-1-[2-(乙基磺酰基)乙基]-5-硝基-1H咪唑。 |
盐酸二甲胺四环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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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至淡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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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患者须知患者应该被告知本品应与食品同服,以便尽量减少上腹部不适和胃肠道不良反应。食物不影响替硝唑口服生物利用度。患者应该被告知在治疗期及后3天内禁止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及含有乙醇或丙二醇的制剂,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双硫仑样反应,如面部潮红、腹部绞痛、恶心、呕吐、头痛、心跳加速等。患者应规范服用本品,漏服或没有完成整个疗程的治疗可直接降低治疗效果,可能导致细菌产生耐药性。2.包括替硝唑在内的抗菌药物仅用于细菌感染性疾病,本品不用于病毒感染。3.具有相似化学结构的药物,包括替硝唑,都被认为和各种神经系统症状有关, |
1.肝、肾功能不全、食道通过障碍者、老年人、口服吸收不良或不能进食者及全身状态恶化患者(因易引发维生素K缺乏症)慎用。2.由于具有前庭毒性,本品已不作为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和脑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疗药物。3.对本品过敏者有可能对其他四环素类也过敏。4.由于可致头晕、倦怠等,汽车驾驶员、从事危险性较大的机器操作及高空作业者应避免服用本品。5.本品滞留于食道并崩解时,会引起食道溃疡,故应多饮水,尤其临睡前服用时。6.急性淋病奈瑟菌性尿道炎患者疑有初期或二期梅毒时,通常应进行暗视野检查,疑有其他类型梅毒时,每月应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