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每粒装0.5g |
|
生产企业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428 |
国药准字Z3202013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反酸。 |
制酸止痛。用于肝胃不和所致的胃脘疼痛、胃酸过多、嘈杂反酸。 |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一次2~3粒,一日3次。 |
|
副作用 |
1.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偶见的不良反应有:①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②咽喉痛热;③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④粒细胞减少或其它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忌烟酒及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
|
成分 |
本品每粒含主要成分西咪替丁0.2克。辅料为:淀粉、十二烷基硫酸钠、羧钾淀粉钠、硬脂酸镁。 |
延胡索(醋制)、枯矾、海螵蛸(漂)、鸡蛋壳(炒)、青木香、珍珠母(煅)。 |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红、黄、白、棕四种彩色小颗粒;气香,味苦 |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等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3天后症状无减轻或有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