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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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2g |
1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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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黄山中皇制药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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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1432 |
国药准字H20083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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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缓解胃酸过多所致的胃痛、胃灼热(烧心)、返酸。 |
用于胃酸过多引起的烧心和反酸症状的短期缓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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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一次一粒,一日一次(每24小时),必要时可加服1粒,用温开水送服。 本品必须整粒吞服,不可咀嚼货压碎,更不可将本品压碎与食物中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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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 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 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粒细 |
本品常见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恶心、呕吐、便秘、腹痛及腹胀。偶见头晕、嗜睡、乏力、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皮疹、瘙痒、荨麻疹、肝功能试验异常等。罕有多汗、周围血管性水肿、低钠血症;血管水肿、发热及过敏性休克;白细胞减少症、血小板减少症、粒细胞缺乏症、全血细胞减少症;可逆性精神错乱、易激惹、抑郁、攻击和幻觉;男子女性型乳房;口干、味觉异常、口炎、念珠菌病;脱发、光过敏、多形性红斑;肝性脑病(先前有严重肝病者),黄疸性或非黄疸性肝炎、肝衰竭;支气管痉挛;关节痛、肌痛、肌肉疲劳;间质性肾炎;视力模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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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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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主要成份为:西咪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 辅料为:蔗糖、糊精、淀粉、碳酸钠、羟丙甲纤维素、磷酸氯二钠、滑石粉、甘露醇、聚丙烯酸树脂溶液胶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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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环保绿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粉末。 |
本品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小碗货颗粒,或本品为肠溶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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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 |
1.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 3.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 4.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 6.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 7.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