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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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mg*7片*2板 |
0.12g*21粒/板*1板/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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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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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440 |
国药准字H20100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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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高血压患者的治疗。 |
本品适用于肥胖症患者和伴发危险因素(高血压、糖尿病和高脂血症)的超重患者。本品通过减轻体重和维持体重,并结合低热量饮食控制肥胖;还可用于减少在体重降低后的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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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年人的初始剂量为每次5mg(每次半片),每天一次,早饭后服用。根据患者的临床反应,可将剂量增加,最大可增至每次10mg(每次一片),每日一次,早饭后服用。 |
本品推荐剂量为餐时或餐后一小时内服0.12g(1粒),每日3次。如果有一餐未进或食物中不含脂肪,则可省略一次服药。 尚无证据表明奥利司他超过每日3次、每次0.12g的剂量能增强疗效。患者应保持摄入热能的30%来自脂肪。以保证营养均衡、低热能的日常饮食。脂肪、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的摄入应均衡包含在每日三餐中。由于本品会减少一些脂溶性维生素β胡萝卜素的摄入,因此患者在服药期间因补充包括脂溶性维生素在内的复合维生素,建议每天服用一次,应在服用奥利司他胶囊之前或之后至少2小时,也可在临睡前服用。 需同时使用奥利司他和左旋甲状腺的患者,建议至少间隔4小时服用。 测定粪便中脂肪含量提示奥利司他的药效在给药后24~48小时即可体现。停止用药后48~72小时粪便中脂肪含量便恢复到治疗前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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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泌尿系统:尿频、尿酸、肌酸、尿酸氮上升、尿蛋白阳性、尿沉渣阳性; 神经系统:头痛、头晕、肩肌肉僵硬、发困、失眠、手颤动、健忘; 循环系统:面色潮红、心悸、燥热、心电图异常(ST段减低、T波逆转)、低血压、胸痛、畏寒、期外收缩、性功能障碍; 消化系统:AST、ALT、y-GTP上升等肝功能异常、呕吐、腹痛、口渴、便秘、腹胀; 血液系统:白细胞数、嗜中性白细胞异常血小板减少、红细胞、红细胞比容、嗜酸性粒细胞和淋巴细胞异常; 过敏:药疹、瘙痒感; 其他:浮肿、疲倦、血清胆固醇上升、血清K和P的异常、眼部干燥、充血、腓肠肌痉挛、味觉异常、尿糖阳性、空腹时血糖、总蛋白、血清Ca和CRP异常。 |
本品主要引起肠胃道不良反应,其与药物阻止摄入脂肪吸收的药理作用机理有关。常见不良反应为:油性斑点,胃肠排气增多,大便紧急感,脂肪(油)性大便,脂肪泻,大便次数增多和大便失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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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禁用。 |
1.对奥利司他或制剂中任何一种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 2.患慢性吸收不良综合征或胆汁郁积症的患者禁用。 3.器质性肥胖患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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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西尼地平。 |
本品主要成分为奥利司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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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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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注意事项】老年患者使用时应从小剂量开始,并仔细观察药物的治疗反应。 与地高辛合用时,应密切注意地高辛的毒性反应。 肝功能不全患者服用西尼地平时,血浆西尼地平的浓度会增加,故应慎用。 西尼地平在肝脏中代谢,故与下列药物合用时应注意: - 抑制CYP3A4同工酶的药物,如:西咪替丁、酮康唑、伊曲康唑、红霉素、HIV蛋白酶抑制剂和氟西汀 - CYP3A4同工酶诱导剂,如:苯妥英、卡马西平和利福平 - 需CYP3A4同工酶代谢的药物,如:环孢菌素 - 抑制或诱导CYP2C19同工酶的药物 - 需CYP2C19同工酶代谢的药物,如:S-美芬妥英和奥美拉唑 葡萄汁可增加西尼地平的血药浓度,故两者不能合用。 育龄妇女治疗期间应采取避孕措施。 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对下述情况时不推荐使用钙拮抗剂: - 不稳定型心绞痛 - 1个月内曾发生过心肌梗塞 - 左室流出道梗阻 - 未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对钙拮抗剂有严重不良反应发生史者慎用。 在治疗开始、用药剂量增加,能够加剧咽痛的症状。 慢性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与β-阻滞剂联合用药时慎用,特别是患有左心室功能不全者。 芬太尼麻醉时,建议术前36小时停止服用硝苯吡啶,及其它二氢吡啶类衍生物。 因突然停止给予钙拮抗剂可能引起病情恶化,故需要停药时应逐渐减量,并充分观察症状后停药.用量减至5mg时请使用其他药物。停药需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
1.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 尤其是伴发高血脂、高血压、糖尿病和中度以上脂肪肝的病人,应在医师指导下结合其他药物进行治疗。 2.不推荐体重指数低于24的人群使用本品。 体重指数近似值的计算方法为体重/身高2(体重以千克为单位计算,身高以米为单位计算)。 3.服用本品时应尽量减少摄入脂肪含量高的食物。 4.使用本品同时应注意结合运动和控制饮食,才能达到良好效果。 5.没有证据证明本品加大用量后能增强疗效,因此,请按推荐剂量服用,不要擅自增加用量。 6.18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