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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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0.6g*6片 |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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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摩美得气血和制药有限公司 |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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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959 |
国药准字H3302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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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用于牙周病引起的牙龈出血,牙周脓肿等病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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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每次取1片,加15毫升温开水溶解,漱口,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
口服。治疗量:一次6-8片,一日3次;维持量;每次2-4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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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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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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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没食子。 |
本品系米糠油中提取的不皂化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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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淡黄色的液体;气清香,味涩、微甜。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类白色至淡棕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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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溶解后仅供含漱用,请勿直接吞服本品。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2.忌烟、酒及辛辣食物。3.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6.本品不宜作为防治口臭的保健品而长期使用。7.用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牙周炎症状控制后需继续服用一定时期的维持量以巩固疗效。2.本品虽有治疗牙周病的作用, 但须与牙周病局部治疗同时进行, 方能根治牙周病。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