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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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100ml |
0.26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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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新奇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邯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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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5020012 |
国药准字Z13021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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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健齿固龈,清血止痛。用于牙周疾病引起的牙齿酸软,咀嚼无力,松动移位,牙龈出血以及口舌生疮,咽喉肿痛,口臭烟臭。 |
清热解毒,泻火通便。用于三焦热盛,目赤肿痛,口鼻生疮,咽喉肿痛,牙龈出血,心烦口渴,尿赤便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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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含漱2~3分钟,吞服无妨。一次约3~5毫升,一日3~5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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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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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1.孕妇忌用。 2.溶血性贫血患者及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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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没食子。辅料为甜蜜素、薄荷香精、苯甲酸钠。 |
大黄、盐酸小檗碱、黄芩浸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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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西帕依固龈液为淡黄色的液体;气清香,味涩、微甜。 |
本品为糖衣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棕色;味苦、微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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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以牙龈出血为主症者,应排除血液系统疾患后方可使用。3.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用药同时应注意口腔卫生,并配合牙周治疗以增加疗效。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后大便次数增多且不成形者,应酌情减量。 5.本品含盐酸小檗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