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 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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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规格 |
5g*10袋 |
4.4g*6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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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西太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景忠山国药(唐山)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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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10011 |
国药准字Z13021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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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解肌发表,调和营卫。用于外感风邪,头痛发热,鼻塞干呕,汗出恶风。 |
清热泻火,平肝明目。用于高血压病属肝火亢盛的头痛、眩晕、目胀牙痛等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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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克,一日3次。 |
开水泡服,一次4.4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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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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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表实无汗者或温病内热口渴者忌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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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桂枝、白芍、甘草、生姜、大枣;辅料为糊精、乳糖。 |
决明子、夏枯草、钩藤、茺蔚子、黄芩、茶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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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直棕色的颗粒;气清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黑褐色药茶;气香,味微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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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小儿、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应在医生确诊后使用,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有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脾虚泄泻者慎服。6.不明原因的头痛,必须去医院就诊。7.服用15天症状无缓解,或服用期间头痛、眩晕等症状加重,或出现其他症状应立即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期间如出现其他不适应到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本品 |